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2069

2069.“必有万民

2069.“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万民的君王”。这从“君王”和“万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总体上所有真理(参看2015节);“万民(即人民,也译为百姓)”也指真理,是指总体上所有属灵事物。因为“君王”论及人民或百姓,不怎么论及民族,除非当民族表示邪恶时(参看1259, 1260节)。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君王”和“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万民,民等)”,但它们从来就不是指君王和人民。因为圣言本身,也就是它的内义根本不论述君王和人民,只论述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论述良善和真理。字义仅仅以人类语言的词语形式提供可感知的对象,以便它的含义能被人理解。
由于经上在此论到撒拉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而“撒拉”表示主所拥有的神性真理,所以很明显,“万民的君王”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也就是内在教会的一切真理,或信的内层真理。这些真理因来自主,故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王的众子)”,如前所示(2015节)。
谁都能看出,某种内在神性事物隐藏在“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句话里面,因为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撒,论到以撒,经上说“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但论到撒拉,经上却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与第六节(17:6)论及亚伯拉罕的话几乎一样,即:“列王从他而出”;只是经上不像论及撒拉那样论及他,论到撒拉时,经上说“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其中的奥秘藏得太深,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和说明。这个奥秘从亚伯拉罕代表和表示神性良善,撒拉代表和表示神性真理,可在某种程度上显明,大意是:一切属天真理都将从“亚伯拉罕”所表示的主的神性良善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而一切属灵真理都将从“撒拉”所表示的主的神性真理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属天真理是属天天使所拥有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属灵天使所拥有的真理;或也可说,属天真理是上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上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是一个属灵教会。因为天使和教会成员一样,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将属天的和属灵的区分开的,是对主之爱;将属灵的和属天的区分开的,是对邻之爱。
然而,若不知道属天的与属灵的之间的区别,或也可说,属天教会与属灵教会之间的区别(对此,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1577节;关于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各自性质,可参看597, 607, 640, 765, 114-1125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关于属天真理和属灵真理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拥有对主之爱是属天的,拥有对邻之爱是属灵的(对此,参看2023节)。
这些考虑足以揭开这个奥秘,即:第六节(17:6)提到的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列王”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属天真理;而本节(17:16)提到的从撒拉而出的“万民的君王”表示从主的神性真理流入的属灵真理。事实上,主的神性良善只能流入属天人,因为它流入意愿部分,如上古教会的情形;而主的神性真理流入属灵人,因为它只流入理解力部分;而在他里面,理解力部分已经与意愿部分分离(参看2053e节)。或也可说,属天良善流入属天人,属灵良善流入属灵人。这就是为何主向属天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529, 1530节)。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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